2014年10月27日上午,我院召开了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评审小组组长翟天利,教务处处长黄贤明、学生工作处处长王颖、各系行政副主任及负责资助工作辅导员参加了会议。学生工作处李钧陶老师主持了会议。
会前,学生工作处将学生材料分配给各系进行交叉评审。各系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严格把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了评审。
会议中,各系对评审过程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主体资格和材料规范性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严格审查了学生主体资格,对于填写不规范的材料重新填报。同时,会议强调评选工作必须严谨规范、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与会人员还将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进行了交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学院于10月27日至11月3日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与审查。